目前,专车之所以能抢走出租车的生意,并非是因为专车是互联网叫车,而是因为专车的车比出租车高级,服务比出租车更好。
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性,属于消费升级的升级部分,它是结果而非诱因。最终能够走向成功的O2O公司,一定不是因为它的“互联网+”模式,而是因为它提供了比传统供应商更好的产品或服务。
反过来也成立。那些没落的“传统企业”可能误认为自己是被互联网所害,但事实上是被他们自己产品的落后和低质所害,享受过多年的人口红利和粗放式增长的人生经历,使得他们无法理解“工匠精神”的价值,喜欢从外在环境的变化上面去找原因。
消费者真正的需求是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互联网。
对于绝大部分创业型的O2O公司来说,自营模式可能是更好的选择。你应该自己去雇佣员工,直接面向终端客户提供服务。这种模式看似沉重,扩张速度也慢,但它更符合“消费升级”这个本质需求,而且它能确保在巨头进入你的领域时你不会被“清场”,因为你是巨头天然的合作者而非竞争者。
平台模式则是巨人之间的游戏,它比拼的是广度而不是深度,比拼的是资源而不是手艺,这不是般创业型公司能拿到入场券的。而且,平台与平台之间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如果你也做了平台,那么你就成了其他平台的敌人。
现在的O2O市场格局,像极了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的那个时代。当时许多公司选择走B2C模式,自建互联网道,结果存活至今者寥寥无几。而那些一开始专注于打造产品和品牌,通过淘宝渠道销售的公司,则可以找到许多成功案例。
道理都是相通的,互联网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互联网公司去做,创业公司最理性的选择是把产品和服务做到极致然后接入到平台上面进行营销。